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欢迎各位考生查看。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实验室及硬件设施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成立于1995年4月,其前身南京师范学院新闻学专业始建于1964年,是江苏省唯一具有新闻传播学一级重点学科(培育)的院系。
学院现设有新闻系、广播电视系,广告系、新闻摄影系、网络与新媒体系和新闻研究所、媒介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也挂靠在本院。学院下设6个本科专业(方向),即新闻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摄影(新闻摄影方向)。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文艺团体培养各类编导、策划及节目主持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21人,面向山东、安徽、湖北三省招收8人(文理不限)。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20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
3.考试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3年1月21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6.考试形式: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影评写作、编写故事、才艺展示、综合面试四部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影评写作满分100分、编写故事满分50分、才艺展示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
①影评写作:考生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题。此项主要考察考生对影视作品的鉴赏能力及写作能力。
②编写故事:考生根据给定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此项主要考察学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
面试部分:
③才艺展示:主要测试考生的自然条件和考察考生掌握和理解艺术的基本情况。在此环节中,考生仅限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五类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请考生自带乐器(考场仅提供钢琴)、伴奏带及其他表演用品,考场提供放音设备。
④综合面试:包括以下两部分:
a、艺术评述:考生从所提供的艺术素材(包括文学、音乐和美术三类)中随机抽取一题进行即兴艺术分析与评价,读题和评述总时间不超过2分钟。此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艺术感悟和对艺术作品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艺术潜能。
b、考官提问:即兴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此环节除了解考生对专业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考生的性格、爱好、特长等基本情况外,还对考生的应变能力进行考察。
7.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校考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我校201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5891680、85891023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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